关于对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(非营业性)的公示
为加强对涉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,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公安部《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990-2012)等规定要求,经审查申报材料、单位现场勘察、省爆协专家组评审等相关程序,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(非营业性)》颁发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自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止,如发现拟颁发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(非营业性)》的单位有不符合核发的情形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单位通过电话、信函或到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实名举报、反映问题。公示期间,一般不受理匿名举报,严禁造谣中伤、串联诬告,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举报电话:029-33880660、33880642
受理举报时间:公示时间内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2:30至18:00。
特此公示。
咸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
2024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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